小岗村"大包干":中国农村改革的破冰之举
1978年11月24日,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在一纸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,这个看似普通的举动,却成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。在那个计划经济体制根深蒂固的年代,小岗村民冒着巨大政治风险,秘密将集体土地承包到户,开创了"包产到户"的先河。这一被后人称为"大包干"的制度创新,不仅改变了小岗村的命运,更掀起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浪潮。
要理解小包干的历史意义,我们必须先了解当时中国农村面临的严峻形势。人民公社制度实行近二十年后,农村生产力发展缓慢,农民生活水平长期停滞。据统计,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33.57元,约2.9亿农村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。凤阳县作为"十年九荒"的重灾区,情况更为严峻。
在集体劳动制度下,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,"出工不出力"的现象普遍存在。粮食产量长期低迷,很多地区甚至出现"种田人吃不饱"的怪现象。小岗村在1978年前连续23年未向国家交售一粒粮食,村民常年靠救济粮度日,最困难时不得不外出乞讨。这种状况迫使农民开始思考变革的可能。
1978年秋,小岗村遭遇严重旱灾,面对可能再次出现的饥荒,生产队副队长严宏昌召集村民秘密商议。11月24日晚,18户农民代表在一间茅草屋里达成协议:将集体土地承包到户,实行"交够国家的,留足集体的,剩下都是自己的"分配原则。为表明决心,每户当家人都在协议书上按下手印,并约定如果干部因此坐牢,其他人要负责抚养其子女至18岁。
这份契约虽然只有短短几行字,却蕴含着深刻的制度变革思想:
大包干实施后并非一帆风顺。由于当时政策尚未放开,小岗村的改革只能秘密进行。村民白天假装集体劳动,晚上偷偷在自家承包地里干活。直到1979年秋收,小岗村粮食总产量达到13.3万斤,相当于前五年产量的总和,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,第一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和油料,改革的成效才开始引起上级重视。
小岗村大包干的成功实践,揭示了几条重要的经济规律:它证明了产权明晰对生产效率的决定性作用。当农民获得土地经营权后,劳动积极性得到极大释放。它展示了激励机制的重要性,"多劳多得"的分配原则使农民从被动劳动者变为主动经营者。它验证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。
从更深层次看,大包干的价值还体现在:
小岗村的经验很快得到安徽省委的支持。1979年,省委书记万里在实地调研后,决定在全省推广"包产到户"的做法。1980年5月,邓小平发表《关于农村政策问题》的谈话,明确表态支持农村改革。1982年,中央一号文件正式肯定"包产到户、包干到户"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,标志着大包干获得制度性认可。
政策转变带来了显著成效。1978-1984年间,中国粮食总产量从3亿吨增至4亿吨,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.7倍,贫困人口减少一半以上。农业的快速发展为轻工业提供了原料,为城市改革积累了经验,也为对外开放创造了条件。
大包干的影响远超农业领域。在经济层面,它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,催生了乡镇企业"异军突起"。在社会层面,它改变了城乡二元结构,为农民流动创造了条件。在政治层面,它推动职能转变,要求行政管理适应新的经济基础。在文化层面,它培育了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契约精神。
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大包干还深刻影响了中国的法治建设。随着承包制的推广,农村土地制度不断完善,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,农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。这种经济改革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,成为中国改革的重要经验。
回望小岗村改革,我们可以获得诸多启示。改革往往始于基层实践,需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。制度创新要敢于突破思想束缚,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改革措施必须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,才能获得广泛支持。渐进式改革可以有效降低社会风险,实现平稳过渡。
在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,小岗村精神仍然具有重要价值。当前农村改革面临土地制度、集体产权、经营体系等多方面深层次问题,需要我们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,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,不断完善体制机制,激发农村发展活力。
小岗村的故事告诉我们,改革永远在路上。从18个红手印到乡村振兴战略,中国农村正在书写新的篇章。正如当年大包干突破计划经济框框一样,今天的改革也需要继续解放思想,在实践中探索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。这种勇于创新、务实求真的精神,正是小岗村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。